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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迎来了增值税法实施后的第一个申报期,这些问题请您特别注意~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填写申报表的时候有什么变化?
按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主表中“本期数”和“本年累计”的“货物及劳务”列中的“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中的“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举例说明1:
某企业A为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1月因提供维修服务取得销售额10万元,2026年2月提供咨询服务取得销售额30万元,均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2026年第一季度A未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交易,不考虑附加税费。
A在办理第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就提供维修服务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分别在小规模纳税人主表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及第15行“本期应纳税额”的“本期数”和“本年累计”的“货物及劳务”列填写100000元、100000元、3000元。
提供咨询服务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分别在小规模纳税人主表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及第15行“本期应纳税额”的“本期数”和“本年累计”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写300000元、300000元、9000元。具体申报表填写如下:
备注:红底为销售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对应填写的栏次;绿底为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外其他服务填写的栏次。
适用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政策的纳税人,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的时候有什么变化?
一是调整小规模纳税人主表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的填写说明,由除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外的纳税人填写本期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
二是调整小规模纳税人主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的填写说明,由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
举例说明2:
某纺织厂B,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一季度,B销售布料实现销售额29万元,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假设B在一季度未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交易,不考虑附加税费。
B办理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小规模纳税人主表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的“本期数”“货物及劳务”列分别填写290000元、8700元。具体申报表填写如下:
举例说明3:
从事小商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C,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一季度实现销售额16万元。假设C在一季度未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交易,不考虑附加税费。
C办理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小规模纳税人主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的“本期数”“货物及劳务”列分别填写160000元、4800元。
有扣除相关价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按现行政策规定,申报表填写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的,仅金融商品转让项目填写扣除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一))。
二是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的,均应填写扣除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一)。
举例说明4:
D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2月发生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卖出价为40.3万元,买入价为30万元;2026年3月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25万元。金融商品转让未开具发票;销售货物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D公司第一季度未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交易,不考虑附加税费。
D公司办理第一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金融商品转让的对应数据,分别在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一),第2列“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本期发生额”填写300000元,第3列至第4列“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本期扣除额”“期末余额”按表内公式计算填写。第5列“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填写403000元,第6列至第8列“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本期扣除额”“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按表内公式计算填写。
按照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对应填写在小规模纳税人主表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D公司销售货物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分别在小规模纳税人主表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及第15行“本期应纳税额”的“本期数”和“本年累计”的“货物及劳务”列填写250000元、250000元、7500元。具体申报表填写如下:
判断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时,可以剔除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吗?
不可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一、增值税起征点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
(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本条起征点标准。”
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所有业务都开具了专用发票,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不需要。只要是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就无需预缴税款,和开具发票的类型无关。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附件《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六条 按照《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不含增值税)合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无需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但有开具专用发票,那开具专用发票的部分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不可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专用发票上对应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不动产租赁服务,是否可以适用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减免优惠?
不可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
(三)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6.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均不含增值税)合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可以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
不可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四、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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