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为委托人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如何规范开具发票?在开票时有什么注意事项?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政策依据及操作,一起来看看吧~
(一)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为委托人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如实准确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类别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二)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号)规定,机构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收入在服务类总收入中占比计算取得信用积分:1.该指标分值=涉税专业服务收入/服务类总收入×10分。2.“收入”是指评价周期期初至积分时点的累计收入。该得分数据按月更新。
《管理办法》所称的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包括: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准备和签署纳税申报表、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相关文件。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日常办税事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事项提供长期的专业税务顾问服务。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和投资活动提供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纳税计划、纳税方案。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
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审查,作出专业结论。
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理建账记账、发票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税务事项。
《管理办法》施行之前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中所称的“纳税申报代理”“税收策划”“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相应调整为“纳税申报代办”“税务合规计划”“其他税务事项代办”“其他税务代理”。
1.在蓝字发票开具页面,需要勾选开具涉税专业服务发票。
2.需要通过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搜索调取选择委托方及服务项目。
3.若没有与委托人签订涉税专业服务协议,将提示“系统未检测到您与购买方存在有效的《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请报送后开具”,需要进行涉税服务协议采集后开具发票。
可参照下方链接进行涉税服务协议采集:
4.发票开具的商品编码需要与签订协议的项目一致。
来源:厦门税务执业每一课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如何规范开具发票?
